2024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西南科技大学 “硕博连读”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为该校选拔优秀博士生源构建了一套全面且细致的规则体系。该办法从总则、组织管理到申请、考核、录取以及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旨在确保选拔出具备扎实学术基础、卓越科研潜力与良好品德素养的高层次人才,为学校的学术研究与学科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接下来,让我们深入剖析这一管理办法的关键要点。
西南科技大学紧密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并充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精心制定了此 “硕博连读” 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其核心目的在于强化对 “硕博连读” 招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全方位保障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为招生工作的平稳、高效推进提供坚实保障,进而选拔出契合学校学科发展需求的顶尖人才。
- 招生原则:学校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这意味着招生过程中,学校会综合考量各学科的实际需求,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深入评估,严格选拔优秀人才,绝不降低标准招录不合格学生。
- 培养目标:以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这类人才需在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以及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此目标体现了学校对人才培养的高标准、严要求,不仅注重学术能力,还强调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工作中承担着关键的领导责任。其需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具体工作办法。同时,严格遵循 “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的规程,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从宏观层面为招生工作指明方向,确保招生工作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与学校整体发展战略。
研究生院作为招生工作的核心执行部门,负责申请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其工作涵盖指导并检查各招生学院的相关工作,对各类材料进行汇总上报,以及办理录取手续等关键环节。研究生院的工作质量与效率,直接关系到招生流程的顺畅与否以及录取结果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 制定考核细则: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博连读工作,首要任务是依据各学科人才选拔的独特需求,制定详细、科学的硕博连读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细则需紧密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对选拔范围、遴选要求(如外语水平、学术成果等)、申请资料提交时限与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 成立考核小组:组织博士招生一级学科中的教授成立硕博连读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考核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且为单数,成员需具备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等优秀品质,小组成员名单需报研究生院备案,以确保考核的专业性与公正性。
- 强化人员培训:学院需强化分岗分级培训,对所有参与硕博连读工作的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全面培训。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纪律与程序、评判规则与标准,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同时,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作用,明确导师在考核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导师或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调换,为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 明确招生学科与计划:凡列入学校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中的学科均可招收 “硕博连读”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在学院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中,确保招生工作在学校整体计划框架内有序进行。
- 政治与品德要求:申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且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这一要求体现了学校对人才政治素养与品德的高度重视。
- 身心健康要求: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以确保学生能够适应博士阶段高强度的学习与科研任务。
- 学业成绩要求:已完成硕士在读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位课的学习,且成绩优良,证明申请人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 专家推荐要求:需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借助专家的专业判断,为申请人的学术能力与发展潜力提供有力背书。
- 学术背景与科研潜力要求:具备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突出的科研培养潜力,满足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外语、科研及学术要求,突出了对申请人科研能力与学术潜力的重点考察。
- 学科限制:硕士在读学科现有博士点的申请人原则上只能向本学科的博士点提交申请,硕士在读学科没有博士点的申请人可向相近学科的博士点提交申请,确保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与报考学科具有较高的关联性与适配性。
- 报名要求:学校每年开展一次硕博连读学生的选拔工作。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报名时间、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公告通知。申请人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准确无误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强调了考生在报名过程中的责任意识。
- 导师考察: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应在考核前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关注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术兴趣、学术创新潜质等方面,并提交书面材料向学院明确是否同意该申请人报考,发挥导师在选拔人才过程中的关键把关作用。
- 资格审查:学院组织专人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要求、报名材料是否完备、是否取得报考导师的同意、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手续,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从多个维度确保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具备基本报考资格。
在考核工作开展前,各学院需对外公布根据本办法及学院招生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硕博连读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选拔范围、遴选要求、申请资料提交时限、程序等内容,使考生对考核流程与要求有清晰的了解,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透明。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按时向招生学院递交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专家推荐书、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复印件、获得的奖励 / 资格证书复印件、参加科研情况简述以及招生学科选拔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全面展示自己的学术成就与科研经历。
各招生学院对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方可获得硕博连读考核资格,确保考核资格认定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 考核形式:考核可采用面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考核中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 生,有笔试的,须在学院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笔试科目。考核期间,考核小组应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考核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一经确定不得改动,保证考核过程的规范与评分的公正。
- 考核内容:学院的考核工作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优化考核内容,改进评价方法,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现有成就与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评价,注重考察申请人在学科领域的创新精神、能力和潜质,同一学科的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同时,学院在考核中要组织专人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结论分为 “合格” 与 “不合格”。
- 体检要求:申请人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考生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以适应博士学习。
- 资料保存:考核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由学院安排专人专柜保存,随时备查。其中,相关书面材料保存三年,录音录像资料保存一年,学院、考核小组要对考核结果负责,为考核工作的追溯与监督提供保障。
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学院依据本办法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在充分尊重博士研究生导师及招生学科意见下,参考申请材料、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按照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当考核成绩并列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进一步的筛选规则,如比较相关学科成绩、科研成果数量质量等,确保录取的公平性与科学性。
硕博连读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进行录取,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并遵守在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其人事档案通过校内流转程序由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管理,明确了录取学生的培养方式与管理要求。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建议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全校建议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录取检查,只有通过录取检查者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未经过公示程序的学生不得录取,通过多轮公示与严格检查,保障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存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考核成绩未达到 60 分、考核过程中录音录像或在网络个人之间传播、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和四川省招生规定等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对在申请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申请人,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负责,明确了录取的底线与违规处理办法,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在读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后,按照学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培养管理,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转博后因故无法完成博士学习者,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生,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其学籍与学位按照硕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为学生不同阶段的培养与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
学校纪委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硕博连读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从制度层面确保招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在硕博连读工作实施过程中,学校纪委、研究生院、保密办公室组成的巡视检查组可在不干扰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监督,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督,增强监督的全面性与有效性。
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硕博连读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当年度相关工作,避免因利益关系影响招生的公正性。
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小组进行复议,为考生提供了权益保障途径,确保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本办法相关内容如与学校年度招生章程有不一致的,以年度招生章程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西南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同步废止。附则清晰界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解释权限以及与其他规定的关系,确保招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西南科技大学 “硕博连读”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通过严谨的制度设计与规范的流程安排,为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对于有志于报考该校 “硕博连读” 项目的学生而言,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循这一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照规定流程积极参与申请与考核,是实现博士梦想的关键所在。